学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2025届《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生推荐表》制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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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表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份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相关情况和表现,得到社会各届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是毕业生的一份重要材料。

一、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在校就业信息网(http://www.job.sjtu.edu.cn)首页点击【在校生>就业管理>推荐表制作】,用jAccount登入,进入毕业生推荐表编辑界面。

如账号已登入就业信息网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则可点击网页上方功能菜单【学生服务】,在新打开页面的功能导航中点击【推荐表】进入。

2)在毕业生推荐表编辑界面,对相关条目进行编辑。填写提示:

①“计算机水平”:可填通过的级别考试;也可以标明“专业”、“熟练”或“精通”等字样。系统默认为空,请注意填写该项。

②“获奖情况”:如实填写获得的各类荣誉、奖学金、竞赛奖项等,不含助学金。(本科期间获奖等可以写上去)

 ③“个人经历”: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实习、工作和社会实践相关经历。系统会自动从学生基本信息中提取学习经历,因此无需填写学习经历。

注:上述信息均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推荐表请同学们在11月5日24:00前在线提交,原件查验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完成“自我评价”及“导师评语”的信息录入:导师评语请导师提供评语(500字以内),由学生在系统内录入(科研科审核通过后,会下发纸质版请导师签字)。导师评语部分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推荐”等简短评语,需要有实质性内容。

1)学生将推荐表进行(线上)提交,推荐表一旦(线上)提交,将不可修改。

2)学生将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科研科进行审核。

二、注意事项

1、在进行推荐表相应操作之前需在【学生基本信息】中填写相关内容并进行生源信息确认和提交。

2、推荐表原件每人仅有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持有,请妥善保存。

3、推荐表复印有效,如无必要,可使用复印件。 

4、如确需修改或重新打印推荐表,请联系科研科,并凭旧推荐表原件到科研科换取新推荐表。

 

 

 

 

 

科研科 

20241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