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08
点击量:
推荐表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份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相关情况和表现,得到社会各届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是毕业生的一份重要材料。
一、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10月10日之前 | 学生完成网上信息录入工作 | (1)在校就业信息网(http://www.job.sjtu.edu.cn)首页点击【在校生>就业管理>推荐表制作】,用jAccount登入,进入毕业生推荐表编辑界面。 如账号已登入就业信息网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则可点击网页上方功能菜单【学生服务】,在新打开页面的功能导航中点击【推荐表】进入。 (2)在毕业生推荐表编辑界面,对相关条目进行编辑。填写提示: ①“计算机水平”:可填通过的级别考试;也可以标明“专业”、“熟练”或“精通”等字样。系统默认为空,请注意填写该项。 ②“获奖情况”:如实填写获得的各类荣誉、奖学金、竞赛奖项等,不含助学金。 ③“个人经历”: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实习、工作和社会实践相关经历。系统会自动从学生基本信息中提取学习经历,因此无需填写学习经历。 注:上述信息均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 |
| 10月11日之前 | 学生完成“自我评价” |
|
| 10月11日之前 | 学生完成“导师评语”的信息录入 | 须请导师提供评语(500字以内),由学生在系统内录入(审核通过后,请导师签字)。导师评语部分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推荐”等简短评语,需要有实质性内容。 |
| 10月12日之前 |
| (1)学生将推荐表进行(线上)提交,推荐表一旦(线上)提交,将不可修改。 (2)学生将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科研科进行审核。 |
| 10月17日之前 | 科研科审核确认 |
|
| 10月18日之前 | 科研科统一打印、下发学生 |
|
| 10月23日之前 | 学生提交《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 将纸质版1份提交至科研科; |
| 10月31日之前 | 科研科完成各类盖章及下发学生 |
|
二、注意事项
1、在进行推荐表相应操作之前需在【学生基本信息】中填写相关内容并进行生源信息确认和提交。
2、推荐表原件每人仅有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持有,请妥善保存。
3、推荐表复印有效,如无必要,可使用复印件。
4、如确需修改或重新打印推荐表,请联系科研科,并凭旧推荐表原件到科研科换取新推荐表。
科研科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