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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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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学在交大”的鲜明导向, 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勇于担当的高 水平学术人才,进一步推动优秀博士毕业生到世界一流研究机 构开展科研工作,现启动 2024 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24 年 1 月 1 日后获得我校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原则上应在国内外一流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从事科研工作或博士后工作,获评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后,须全职出访。)

2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我校博士学位的优秀在校全日制博士生。(如无法按期毕业,则需重新参评。)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曾获得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学术之星”(含提名)、上海交通大学“文治新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致远荣誉计划”等荣誉之一,或者在读期间在 CNS 或学科内顶级期刊发表重要学术论文(需提供支撑材料)。

2、两位相关研究领域专家的实名推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奖学金发放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获得资助资格的在读博士生,需在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全职前往境外世界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已获得博士学位的资助资格获得者,需在获得资助资格的一年内全职前往境外世界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

2、境外工作的学校或机构在本学科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出访学校原则上当年度 ARWU 或 QS 综合排名需为世界前 50 或学科排名世界前 10,如为世界顶尖研究院所的“一事一议”。)

3、开展研究的实验室(院、系、研究所)为世界知名研究团队,博士后合作导师(接收人)为副教授及以上科研活跃的知名学者。

四、资助额度

依据在站期间薪资收入和其他受资助情况,本奖学金资助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30 万元/人/年。原则上资助期限为一年,符合条件且有实际需求的获奖学生,奖学金实际发放满一年后可申请续评,向博士就读学院提交报告汇报年度科研进展,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资助期限可延长一年。

五、申请事项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2月23日前和科研科王敏老师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联系邮箱:yjsjysmhc@163.com

科研科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