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关于开展“2018届春季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以及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6

点击量:

 

根据沪交内(学)【2013】77号文《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意见》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评选2018届春季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开展本专业2018届春季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以及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专业201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

二、2018年名额分配

本专业推荐“市优秀毕业生”名额:1名,“校优秀毕业生”名额:3名;

三、申请材料及相关时间节点

序号

时间节点

申请材料

备注

1

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10点前;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2018届春季优秀毕业生遴选申报表》

电子版发送至:woshimhj1234@126.com ;

2

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10点前;

相关证明材料(纸质1份)

请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2018届春季优秀毕业生遴选申报表》中的栏目顺序整理成套(其中科研成果认定时间研究生在读期间),提交至科研科。

1、发表/录用的论文

(1)发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上海交通大学包兆龙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2)发表状态(中文期刊)

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3)正式录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录用证明及全文打印件右上角签字);

(4)正式录用状态(中文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录用证明及全文打印件右上角签字);

2、专利证书证明(须导师在右上角签字);

3、以第一参与人承担科研项目

项目批件或任务书(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项目负责人”,导师在批件或任务书右上角签字);

3、担任班级工作、参与班级活动情况、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4、研究生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证明;

3

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10:00前

答辩汇报PPT(5分钟)

1、电子版发送至:woshimhj1234@126.com;

2、答辩评审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提前15分钟候场;

4

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10:00前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1、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纸质版提交至科研科;

请在校就业管理服务系统“相关下载”栏目(http://www.job.sjtu.edu.cn/eweb/jygl/jygl.so)下载相应表格后,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用黑色钢笔填写。评选主要事迹应反映出推荐人的情况,不能过于简单。

2、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在校就业网【就业服务系统=〉优秀毕业生管理】中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优秀毕业生相关信息。

附件1: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细则(2017版)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2018届春季优秀毕业生遴选申报表

科研科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