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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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 [2021]51号)的要求,今年继续在2023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专业2023届毕业研究生;

二、2022年名额分配

本专业可推荐“市优秀毕业生”名额:1名;“校优秀毕业生”名额:3名;

三、评审条件

详情请查看《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细则(2019 版)》

三、申请材料及相关时间节点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2022年11月24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及附件交至科研科。

 

 联系人:科研科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联系邮箱:yjsjysmhc@163.com 

科研科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细则(2019 版).pdf

附件2:材料要求.DOCX

附件3:春季优秀毕业生(市、校)申请者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