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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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动和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交研〔2014〕66号,《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研〔2014〕6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5级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双证硕士研究生中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学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国防生计划的定向培养学生,其它定向培养或单考入学的学生不参加本次奖助学金的评定。
二、本专业分配名额
| 奖学金等级 | 名额 |
| 一等 | 通常情况下30% |
| 二等 | 通常情况下70% |
| 三等 | 待定 |
注:一等及二等学业奖学金实际评定名额视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名额作相应调整。
三、评审方法
严格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5版)》执行。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节点
| 序号 | 时间节点 | 申请材料 | 备注 |
| 1 | 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12点前 | 1.《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2.《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2016年(2015级)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申请情况汇总表》 | 发送至:yiquntu@163.com; |
| 2 | 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12点前 | 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份) | 请按照如下顺序整理成套(其中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至 2016年11月9日),提交至科研科: 1、学术荣誉证明(导师须在右上角签字); 2、发表/录用的论文 (1)发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上海交通大学包兆龙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2)发表状态(中文期刊) 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3)正式录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录用证明及全文打印件右上角签字); (4)正式录用状态(中文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录用证明及全文打印件右上角签字); 3、专利证书证明(须导师在右上角签字); 4、正式出版专业书籍(须导师在右上角签字); 专著封面复印件+体现申请人工作量的相关内容; 5、其他 互助友爱,乐于助人;好人好事;学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学生工作、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学生活动获奖。 |
| 3 | 2016年11月14日14点前 | 1、《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 | 1、将纸质版提交至科研科审核通过后,导师签字; |
五、其他
1、未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的研究生,如无不符合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的情况,均自动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无需另外申请。
2、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考核不合格包括成绩绩点不满2.0、学位课不合格、中期考核为C或D、以及受校纪校规处分等。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2016年(2015级)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申请情况汇总表(模板).xls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5版).pdf
科研科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