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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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解决大多数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费和生活费用,保证研究生正常完成学业,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实行)》(沪交内(研)【2007】7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沪交(研)[2014]65号)文件精神,现将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3级、2014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名额
2013级:一等奖名额1名,二等奖名额原则上为5人(根据四等奖人数动态调整),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为四等,其余研究生均获得二等学业奖助学金。
2014级:一等奖名额2名,二等奖名额为5名。
三、评审方法
严格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2014版)》执行。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节点
1、请于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上午10点前,将《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yiquntu@163.com,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2、经科研科审核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表》纸质版进行签字。
3、请于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3点前,将《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交至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2014版)14.11.3
附件二: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14.11.3
科研科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