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2015—2016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心理学专业适用)

发布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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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和宣传交大青年的先进典型,发扬“五四”精神,展示交大青年的青春风采,提高我校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医护员工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发奋学习,矢志创新,奋发成才,2016年校团委继续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

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

二、评选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三、评选名额

 “优秀团员”名额:1名;

“优秀团干部”名额:1名。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宣传,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依照实绩表彰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时代性、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广泛的评选和深入的宣传,使在建设一流大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五、评选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评”、“优秀团干部”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优秀团员

(1)全体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团员,且原则上要求本学年无科目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者; 

(2)2016年三月份毕业年级以及团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学生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原则上不作为优秀团员的候选人;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4)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团组织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并有突出贡献;

(5)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2、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锐意进取,有开拓创新精神;

(3)工作讲求实效,成绩显著,能够带动和影响下属团员青年,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4)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乐于为团员青年办实事,正确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评选程序

1、申请者于2016年4月6日上午10点,将《2015-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表(学生)》(以下简称“推荐表”)发送至 yiquntu@163.com

2、科研科汇总后,根据评选条件择优遴选;

3、近择优遴选后的推荐人正式填写《推荐表》;

4、科研科将申请材料上报至交大团委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七、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者请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一份,要求正反面打印,黑色水笔填写,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科

2016年4月1日

附件 2015-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表(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