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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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学校立德树人理念,扎实推动共青团改革攻坚,在医学院学生和青年教职医务员工中选树典型,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全院青年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才智,现就做好在医学院开展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一)优秀团员
医学院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2023年春季入学及团组织关系不在医学院的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
本中心推荐名额:2名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将民主推荐作为基础环节,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要求参与“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3.学习成绩优良。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
注:原则上应从上一年度团员评议为“优秀”的同学中产生。
四、材料提交及审核
1.拟申报的学生优秀团员请将附件材料于3月29日16:00前发至邮箱:yjsjysmh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科研科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