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05
点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贯彻学院立德树人理念,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交大医学院青年教职医务员工的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扬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全校青年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助力学院“双一流”建设,2019年医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优秀团干部
在医学院各级团组织(含各级研联会)中担任职务。超过28周岁(即1991年5月1日以前出生)参评的团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2019年春季入学、春季毕业以及团组织关系不在医学院的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
2、优秀团员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2019年春季入学、春季毕业以及团组织关系不在医学院的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
二、评选原则
1. 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条件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应符合以下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正确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6)近5年内有违法违纪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应符合以下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
(4)近5年内有违法违纪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推荐名额:1人(须参加医学院PK)。
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推荐名额:1人。
五、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2 申请材料清单”,电子材料请发送至:595012990@qq.com。
六、推荐评选各时间节点及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1 | 2019年04月07-08日12:00前 | 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 |
2 | 2019年04月09日 | 科研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3 | 具体答辩日期和时间另行通知 | 通过审查的申请人答辩,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评审 |
4 | 2019年4月15日 | 拟推荐学生在上海交通大学一门式网站认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和信息,具体流程见《附件4:优秀团员评选线上流程说明》 |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及团员”遴选推荐申请表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推荐申报“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及团员”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3:《2018-2019 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附件4:优秀团员评选线上流程说明
科研科
2019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