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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推荐申报上海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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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贯彻学院立德树人理念,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交大医学院青年教职医务员工的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扬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全校青年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助力学院“双一流”建设,2018年医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工作,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2018年春季入学、春季毕业以及团组织关系不在医学院的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

二、评选原则

1. 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应符合以下标准:

1. 学籍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团员,17级科研型硕士、17级直博生由医学院研究生团总支选拔考核。保留团籍的真实党员和预备党员原则上不作为优秀团员的候选人。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

四、名额分配

本专业推荐名额1人。

五、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2 申请材料”,电子材料请发送至:595012990@qq.com。

六、推荐评选各时间节点及安排

序号

时间

事项

1

2018年04月01日-04月02日

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

2

2018年04月03日

科研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具体答辩日期和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审查的申请人答辩,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评审

4

2018年04月09日

本中心推荐名单公示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遴选推荐申请表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推荐申报“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 申请材料清单

科研科

2018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