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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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医学院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医学院青年学生的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扬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迎 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医学院决定开展“三好学生”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其中2023年9月新入学的同学不纳入本次评比范围。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1. 思想品德: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主题团日等各类集体活动。
2. 学习研究:具有良好学风和学习习惯,所学课程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良好的创新和学术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类比赛或活动。
3.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类体育活动,原则上应通过国家体锻标准;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成绩良好。
4. 审美素养:具有与时俱进的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能够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有一定的艺术爱好、特长,对文化艺术学习有兴趣,积极参加校园文化艺术类活动和校园原创文化创作。
5.劳动实践:具有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勤于劳动、善于劳动、自觉劳动,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与劳动教育、志愿公益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四、本中心推荐评选名额
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4名。
五、推荐评选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或愿意推荐他人的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将支撑材料提交至科研科。
2、科研科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经择优遴选后的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报请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审核,审核通过且在本中心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团委。
六、时间截点
请申请者参照附件《材料要求》把相关申请材料于9月25日11点前发送至yjsjysmhc@163.com邮箱,纸质版交至科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
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真实情况,立即取消参选资格,若已经获得称号,则立即取消该获奖称号,并取消在读期间一切报奖、评优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科研科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校三好学生”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