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开展校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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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医学院开展2019-2020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沪交医团[2020]26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医学院青年学生的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扬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医学院青年奋进新时代,医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三好学生”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表现优异的延期毕业生),其中 2020年9月新入学的同学不纳入本次评比范围。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1、品德好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主题团日和各类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2、学习好

具有良好学风和学习习惯,所学课程成绩优秀,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双学位、选修课除外);具有良好的创新和学术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类比赛或活动(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可以优先考虑)。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原则上应通过国家体锻标准;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成绩良好。

四、本中心推荐评选名额

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4名。

五、推荐评选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或愿意推荐他人的学生如实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申请“校三好学生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将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科。

2、科研科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经择优遴选后的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报请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审核,审核通过且在本中心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团委。

六、申请材料及时间节点

序号

时间节点

材料

备注

1  

2020年10月19日12:00前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申请“校三好学生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发送至:wangmin1052@163.com;

2  

2020年10月19日12:00前

相关支撑材料

纸质版(一式两份) 

请按照如此次序整理成套,提交至科研科(本年度支撑材料认定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1、在校期间担任社会工作证明(社会任职)(须导师签字);

2、非学术性荣誉证明(荣誉称号、活动获奖等)(须导师签字);

3、发表/录用的论文

(1)发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交大徐汇校区新上院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2)发表状态(中文期刊)

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3)正式录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全文打印件首页右上角签字);

(4)正式录用状态(中文期刊)

录用证明(录用证明或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全文打印件首页右上角签字);

在导师完成签字后到科研科陈如梦老师处完成审核盖章。

2、专著(须导师签字)

专著封面复印件+体现申请人工作量的相关内容;  

在导师完成签字后到科研科陈如梦老师处完成审核盖章。

3、专利证书证明(须导师签字);

在导师完成签字后到科研科赵欣老师处完成审核盖章。

4、学术荣誉证明(须导师签字);

5、其他 (须导师签字)

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学生工作等; 

3  

2020年10月19日12:00前 

答辩PPT (3分钟/人)  

 电子版发送至:wangmin1052@163.com;

4  

2020年10月28日12:00前

在线申请填报;

获得正式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七、其他

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立即取消参选资格,若已经获得称号,则立即取消该获奖称号,并取消在读期间一切报奖、评优资格。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申请“校三好学生”研究生情况汇总表20.10.15.xls

附件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线上流程说明.pptx

  科研科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