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开展校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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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医学院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沪交医团[2018]20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医学院青年学生的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扬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医学院青年奋进新时代,医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三好学生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表现优异的延期毕业生以及本学年内因公派出国访学且休学三个月以内的研究生),其中 2018 年 9 月新入学的同学不纳入本次评比范围。

2、优秀学生干部

满足“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同时在医学院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含班级)或本中心担任职务(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可同时申请)。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品德好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主题团日和各类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2、学习好

具有良好学风和学习习惯,所学课程成绩优秀,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双学位、选修课、重修通过除外);具有良好的创新和学术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类比赛或活动(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可以优先考虑)。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原则上应通过国家体锻标准;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成绩良好。

(二)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评选条件,同时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做好学生工作,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表现比较突出。

四、本中心推荐评选名额

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6名;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名。

五、推荐评选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或愿意推荐他人的学生如实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申请“校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将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科。

2、科研科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经择优遴选后的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报请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审核,审核通过且在本中心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指委。

六、申请材料及时间节点

序号 

时间节点

材料

备注 

1

2018年10月29日15:00前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申请“校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发送至:595012990@qq.com;

2

2018年10月29日15:00前

相关支撑材料

纸质版(一式两份) 

请按照如此次序整理成套(本年度支撑材料认定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提交至科研科:

1、在校期间担任社会工作证明(社会任职);

2、非学术性荣誉证明(荣誉称号、活动获奖等);

3、发表/录用的论文

(1)发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交大徐汇校区新上院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2)发表状态(中文期刊)

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3)正式录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全文打印件首页右上角签字);

(4)正式录用状态(中文期刊)

录用证明(录用证明或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全文打印件首页右上角签字);

2、专著(须导师签字)

专著封面复印件+体现申请人工作量的相关内容;

3、专利证书证明(须导师签字);

4、学术荣誉证明(须导师签字);

5、其他

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学生工作等; 

3

2018年10月31日10:00前   

答辩PPT (3分钟/人)

发送至邮箱:595012990@qq.com

4

2018年11月5日前

1、在线申请填报;

2、《个人推荐表》。

获得正式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科研科。

七、其他

1、校团委对评选出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奖状或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同时酌情给予一定的学习、生活用品等物质奖励。

2、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立即取消参选资格,若已经获得称号,则立即取消该获奖称号,并取消在读期间一切报奖、评优资格。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申请“校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科研科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