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荐申报上海交通大学2016—2017年度三好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适用)

发布日期: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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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交医团[2017]35号《关于在医学院开展2016-2017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精神,为深入培养并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爱的先进榜样,展现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学籍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2016年9月新入学研究生不纳入评比范围。

二、评选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

三、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推荐名额:2名。

四、评选条件

1、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主题团日、团改金和各类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2、学习好:具有良好学风和学习习惯,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双学位、选修课、重修通过除外);具有良好的创新和学术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类比赛或活动(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可以优先考虑)。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原则上应通过国家体锻标准;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成绩良好。

五、评选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或愿意推荐他人的学生如实填写《2016-2017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研究生)》,并将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科,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10点前

2、科研科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经择优遴选后的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报请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审核,审核通过且在本中心公示无异议后,并上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指委。

六、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

提交形式

备注

1

《2016-2017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研究生)》

电子版

发送至gr_morgana@163.com

纸质版

(一式两份)

要求正反面打印,黑色水笔填写。

2

相关支撑材料

纸质版

(一式两份)

1、学术荣誉证明(导师须在右上角签字);

2、发表/录用的论文

(1)发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上海交通大学包兆龙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2)发表状态(中文期刊)

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3)正式录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录用证明及全文打印件右上角签字);

(4)正式录用状态(中文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录用证明及全文打印件右上角签字);

3、专利证书证明(须导师在右上角签字);

4、正式出版专业书籍(须导师在右上角签字);

专著封面复印件+体现申请人工作量的相关内容;

5、其他:审批表内所示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

3

《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申请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

发送至gr_morgana@163.com

4

答辩PPT

电子版

发送至gr_morgana@163.com

 

七、注意事项

1、在硕士或博士阶段已经取得过“三好学生”称号者,一般不再考虑接受申报。

2、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立即取消参选资格,若已经获得称号,则立即取消该获奖称号,并取消在读期间一切报奖、评优资格。


附件1:2016-2017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研究生)

附件2: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申请情况汇总表

 

 

科研科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