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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5-2016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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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细则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评选细则

二、评审范围

本次奖学金评审范围为2013级在籍、在册的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少民计划,不含留学生),2014级起已实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再纳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审。

同时为体现奖学金评审的公平、公正,充分考虑奖学金覆盖面,按照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意见,获评国家奖学金者本年度后续不再申领其他奖学金,因此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参与此次优秀奖学金的评审。

三、名额分配

本中心: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四、申请程序

1、填写《附件2: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电子版发送至zzphsq0102@163.com,待审核后通知打印纸版材料(一式两份);

2、递交相应支撑材料(纸版材料一式两份);

3、递交《附件7:德育评分表.xls》(完成个人评分及签字部分);

五、截止日期

2016年4月6日10点前。

六、注意事项

1、审批表内所填内容必须属实,一旦发现造假,取消其今后所有申请各类奖项的资格;

2、所有支撑材料须经导师签字认可;

3、本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科研成果的认定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2016年4月5日。

 

科研科

2016年4月1日

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15.3.31.doc

附件2: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申请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6: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附件7:德育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