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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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使用已发表文章申请学位的毕业生,直接至科研科签领学位证书1份、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证书封面1个及2018年学位帽帽穗1个。
2、根据医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申请学位以提交学术论文录用通知单申请学位者,在查验其发表论文原件与录用证明相符后,颁发学位证。请使用已录用文章申请学位,且符合医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要求的毕业生,带好发表论文杂志原件及论文复印件(包括SCI收录证明(以SCI论文申请学位人必须,请至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新上院开具)、杂志封面(以SCI论文申请学位人不需要提供)、目录(以SCI论文申请学位人不需要提供)、论文全文。导师签字:论文首页右上角。同时,请用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以下信息:学位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至科研科查验(需先在内网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已发表的论文,在科研科李伟老师处登记、审核)后,签领领取学位证书1份、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证书封面1个及2018年学位帽帽穗1个。
3、原则上须本人办理学位证领取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仅限研究生指导教师**领取手续。
4、学位申请已经通过,但因为其提交的学术论文暂未正式发表者,在其人事档案内已存有《上海交通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通知》,该通知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另开具学位申请人已获得学位的其他证明,特此说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