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答辩后递交申请学位材料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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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结束之后,请按照我中心院内的归档目录进行上交学位申请及归档相关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4月27日(周三)15点,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科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