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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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位 类型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会议评审专家 | 备注 |
学历 硕士 | 由3—5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2—3名是所在培养单位以外的专家。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 ① 在评审中,若2/3以下专家认为预答辩结果为“不合格”,则本次预答辩无效,必须重新修改学位论文,6个月至1年内可重新申请预答辩。 ②导师、评阅人及同等学力学位申请人的推荐人不能聘为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专家。 ③学位论文随专家邀请函应在会议评审前7天送达评审专家。 |
学历 博士 | 由5--7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2-3名为校外专家。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 |
同等学力 硕士 | 由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名是研究生导师,1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 |
同等学力 博士 | 由7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4名是博士生导师,2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
附件二: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