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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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交大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为2017届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办理“学习成绩评定”(即《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中的“学习成绩评定”栏目),详情参阅附件1,医学院每周二、周四至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培养办(一舍309室)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如需申请“学习成绩评定”复评的学生,请于2017年5月31日12:00之前,将如下材料交至科研科:《成绩评定申请表》、原评为“二级”的“学习成绩评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科研科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评。复评如仍为“二级”,将返回原评定表;如复评为“一级”,则换发评定表。
2、”学习成绩评定”复评工作,医学院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7研究生学习成绩评定工作通知
附件2:成绩评定申请表
科研科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