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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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精神医学伦理》课程安排

发布日期: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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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课对象

2016级(学术学位)硕士(含同等学力)。

二、上课要求

请务必准时上课。请假、迟到、早退,均视为缺勤。缺勤1/3及以上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或考试,该课程必须重修。研究生有缺考、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相应课程的考核成绩记为“未通过”,同时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文献导读》课程安排表

科研科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