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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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课对象
选修该课程的研究生(选课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上课要求
请务必准时上课。请假、迟到、早退,均视为缺勤。缺勤1/3及以上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或考试,该课程必须重修。研究生有缺考、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相应课程的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同时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精神医学伦理学》课程选修名单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精神医学伦理学》课程安排表
科研科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