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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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立项工作。
创新项目采取各院系先行申报项目,学校对各院系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获批项目将按照其获批的项目申请计划及人选条件于执行期期间每年3月及9月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学生材料形式审查后没有录取。每个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3年后通过基金委对执行期审查的项目,可顺延项目执行周期。根据2023年的管理办法,对于获批项目在执行期中的执行率(通过项目获批CSC资助的人员/申请时填写的选派总规模)有一定要求(不少于填报规模总数的30%),在填报选派规模时需依照实际情况,不建议填写过大规模。具体请参看项目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
根据留学基金委工作计划,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新项目申报工作网上申报工作为2022年10月1日-20日,校内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1. 2022年9月12日前:查看项目管理办法,确认申请意向,可提前准备项目所需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4
2. 2022年9月12日-20日,提交word版申报书(下载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项目依托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版(无中文版需提供外文协议中文翻译件),用于校内审核修改。
3. 2022年9月21日-10月1日,申报书定稿,准备好材料清单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并准备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推荐意见模板下载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4,申报院系撰写初稿,研究生院修改并邀约相关领导审阅、修改及签字)。
4. 2022年10月1-10月20日,学院创新项目管理/执行的教务老师登录基金委项目申报平台(sa.csc.edu.cn),注册账号(如已有账号可不用重新注册),并按照系统要求誊写申报书,并上传要求的材料。要求提交的材料中,校级推荐公函由研究生院负责准备,准备好后发送给申报院系上传系统。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系留学基金委推出的高校特色项目,以高校立项的方式区分于其他CSC项目,优势在于:①一旦立项成功,在项目执行期内,只要选派的学生符合基金委的基本条件,基金委不再对学生进行选拔性评审,基本尊重学校的推荐意见进行录取。对于签订协议的校/院级双/联授学位项目、普通交流项目,在协议允许范围内可以作为有效的学生出访后备资金支撑。② 每年有两次人员申报机会,其他散户形式选派的CSC项目一年只有一次。
如有申报项目意向,请于2022年9月2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至科研科邮箱yjsjysmhc@163.com。
科研科
20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