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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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3年研究生(第一批)中期考核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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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定于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8点15分在门诊五楼第二会议室,举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3年研究生(第一批)中期考核”会议。

一、出席对象

1、中期考核委员会专家;

2、2013级博、硕士研究生(除硕博连读生、休学学生、临床型学生);

3、各位汇报研究生指导教师;

4、科研科管理人员。

注:请汇报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汇报顺序和时间详见附件1。

二、准备工作

1、请于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11点之前将培养手册和科研记录簿交至科研科,不交或填写内容不全者,不得参加中期考核。

2、“中期考核”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培养单位支部书记、班主任审核意见”栏不填;

(2)“已修课程成绩”栏目,自己上网查询后如实填写;

(3)“开题方式”分为两种:专家会议评审、函评,按照实际情况取其一种填写;

(4)“参加医疗或教学实践情况”栏目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处的医疗实践为通过科研科/医务科安排的医疗实践,以实践轮转表填写为准;

(5)“在学期间已获科研成果和发表文章的情况”只填写在科研科登记备案的已发表或者已录用(必须提供录用证明盖章原件)的文章,投寄或者审稿中的一律不填。

(6) “导师或指导小组审核意见”栏内必须有“情况是否属实”的意见;

(7)“培养单位意见”栏不填;

(8)中期考核表填至“指导教师评语”即可,下面不填。

3、请于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11点之前,将PPT发至yiquntu@163.com,一经提交,恕不更新替换。

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11.5.17.doc》

 

科研科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