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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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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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长周期优秀学生硕博贯通培养,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医学院继续开展硕博连读培养博士生招生。现根据教育部《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博士生培养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硕博连续研究生培养是面向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择优选拔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科研潜质,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的学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以利于研究生进行系统性、创新性科学研究,产生高水平学术成果。

二、招生学科及导师

招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应符合博士生招生条件且已列入当年度博士生招生目录,招生计划占所在培养单位当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 

(导师是否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可以登录医学院网站进行查询,查询链接:https://www.shsmu.edu.cn/yjsy/info/1059/6617.htm)

三、申请条件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在读二年级硕士生(学术学位),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2.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3.完成硕士培养计划内课程的学习,无不及格且平均绩点≥2.7;

4.申请硕博连读专业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报考博士生导师是学生在硕士阶段的导师或同一课题组导师,以保证科学研究连续性。

5.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申请流程

    1.资格审核

申请人需在2024年02月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附件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签字完成后,交至科研科。

    (2)电子版附件2《硕博连读申请名单汇总表》,完成后发送到邮箱yjszssmhc@163.com;

科研科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报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审批。

    2. 网上报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具体起止时间以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

    3. 复试

    4. 录取

    注:具体流程细节请参考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办法

    五.学位授予

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博士生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40且成绩合格(含硕士阶段学分),符合博士学位申请要求规定,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1栋4楼A2412室


 附件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硕博连读申请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的办法.docx


科研科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