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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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神经科学与心理学)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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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士研究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博士学位论文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为了保障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要求,结合本交叉学科特点及实际,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施办法(试行)》。

一、申请开题的基本条件

1、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2、投寄一篇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献综述。

二、开题时间

普博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原则上在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内完成,一般为每年2月;直博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原则上在入学后第二学年学期结束前完成,一般为每年6月。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后,可向指导教师申请学位论文开题。指导教师应尽快全面审核该生执行培养计划和投寄文献综述的情况,以决定是否同意其撰写开题报告。若同意,应通知研究生尽快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并对此进行审核。同时,博士研究生应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同意,提交至经科研科审核后,方可正式进入开题报告递送阶段。

四、开题报告内容及要求

开题申请人须使用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

2、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3、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5、课题的创新性;

6、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

7、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开题形式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均采用“会议形式”,博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议上采用PPT进行报告,由评审专家现场给出评议意见和结果。开题秘书须做会议记录。

六、开题报告专家评议组组成及职责

1、开题报告专家评议组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评议组会应由本交叉学科领域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组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2名校外专家,成员中2名专家所属院系为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成员中1名专家所属院系为精神卫生中心,成员中至少有1名专家具有公共管理(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所属院系为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的专家须由其学位评定委员会指派。

(2)7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3名校外专家,成员中2名专家所属院系为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成员中2名专家所属院系为精神卫生中心,成员中至少有2名专家具有公共管理(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所属院系为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的专家须由其学位评定委员会指派。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专家须为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开题报告专家评议组主席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导师(组)不能聘为开题报告评议组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评议组应仔细审阅《上海交通大学论文开题报告》、听取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汇报,并根据开题汇报情况,就是否同意开题作出决议。

2、开题秘书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组设开题秘书1名,由本交叉学科领域内熟悉学位论文开题及相关规定的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担任。开题秘书必须在评审会议前1-2周内,向会议评审专家递送《上海交通大学论文开题报告》、《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议邀请信》、文献综述及杂志期刊的收稿回执原件(皆须经导师签字),并为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七、开题报告结果

1、“同意开题”的认定方法

开题报告专家评议组的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通过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申请人方可正式开展博士论文研究。

2、“不同意开题”的处理办法

开题结果为“不同意开题”视为未通过开题,申请人须根据开题报告专家评议组的评议意见,全面修改《上海交通大学论文开题报告》。在通过导师审核后,可于6个月后再次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每名申请人有两次申请开题的机会。两次开题均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普博生在第四学年内、直博生在第五学年内)通过开题的申请人将被终止博士生培养。

八、分流淘汰

开题报告专家评议组确认不符合博士生培养条件的,须作出“转为硕士生继续培养”或“应予退学”的建议:

1、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者,经学生申请、导师(组)同意、精神卫生中心及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审议通过、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复议通过,分管副校长审批通过,可转为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对应一级学科全日制硕士生培养。

转为硕士生后,必须在全日制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及学位论文答辩(直博生转为硕士生培养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5年),满足《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后,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2、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者或个人不愿意转为硕士生培养者,作“应以退学”并按博士肄业处理。

九、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科研科负责解释。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论文开题报告表格-中英对照0623_V6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