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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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实践轮转办理规定及办理手续流程

发布日期:20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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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我中心依据《研究生培养手册》对研究生进行培养计划的实施。

2. 凡进入我中心临床或研究室实践的研究生,须在进入实践的当年年初,将《研究生培养计划》递交至科研科。由科研科签发后,临床型研究生交医务科安排参加临床科室工作,科研型研究生直接由科研科安排进入研究室工作。

3. 研究生进入实践阶段一般不允许修改《研究生培养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研究生培养计划》时,由导师直接向科研科提出书面修改申请,经科研科批准后,才能实施新的《研究生培养计划》。

附1:研究生办理实践轮转手续流程图(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13.6.28.doc

附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实践轮转登记表.doc

附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轮转登记表.doc

附: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实践轮转申请13.3.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