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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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个人通信地址
在博士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以及考生的档案寄送到我校人力资源处**室,《政审表》寄至本中心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底。即日起,拟录取考生可登陆网报系统修改通讯地址(http://ga.sjtu.edu.cn/zsgl/bswb/)。届时研招办将按照考生修改确认后的通讯地址,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因疫情防控需要录取通知书全部邮寄,考生不再自取。考生修改通信地址的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二、《政审表》、《退工单》相关说明
1、拟录取考生即日起可登录网报系统打印《政审表》,打印后直接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7月15日之前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拟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的非应届硕士生,须同时办理辞工手续并将退工证明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寄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科研科;
收件人:赵欣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523
三、《调档函》相关说明
考生系统下载该函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7月15日之前,将人事档案直接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
上海交通大学新生人事档案只接收两种档案专递方式:“机密要件”或“学生EMS档案专递”,档案到达情况请登录http://202.120.35.23/rsbd2004/Archives.aspx网址查询,一般每周五更新。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人文楼106 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室
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34204267。
四、其他
1、请不要将“人事档案”或《政审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政审和入学通知书的发放。
2、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不需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需调档。
4、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必须调入上海交通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科研科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