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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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新生: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现就政审、调档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拟录取新生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http://ga.sjtu.edu.cn/ksxt/login.aspx)下载《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打印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并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于6月15日之前将加盖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打印该表。
二、调档函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必须按时将人事档案调至上海交通大学完成政审,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http://ga.sjtu.edu.cn/ksxt/login.aspx)下载《调档函》,打印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8月30日之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其中:
上海交通大学本部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须将档案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室,具体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文博楼422办公室,刘老师收,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4267,Email:liuxiaoqian616@sjtu.edu.cn。档案室只接收两种档案专递方式:“机密要件”或“学生EMS档案专递”,档案到达情况请登陆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档案查询—新录取**转入—查询,一般每周五更新。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
特别注意:①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下载《调档函》(医学院毕业生考入其他院系除外)。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一般不需要调档。③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必须调入上海交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录取通知书地址确认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至所录取学院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下旬或7月初。即日起至6月5日新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系统确认录取通知书收寄地址,新生如可进入闵行校区也可选择“自取”(不代为申请入校)。研招办将按照考生修改确认后的通信地址,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自取”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请留意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不要将“人事档案”或《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以免影响政审和通知书的发放。
2、科研科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科研科;
收取人:李老师 熊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科研科邮箱:yjszssmhc@163.com
3、团员关系转移及相关事务,详情咨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团委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203
4、党员关系转移及相关事务,详情咨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间在2023年9月30号之前的请在原单位完成转正手续)
接收单位抬头:中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委员会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519
科研科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