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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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个人通信地址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即政审表)寄至所录取院系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中旬。考生请自己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入学通知书。届时研招办将按照考生修改确认后的通信地址,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自取”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请留意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通知。考生修改通信地址的截至时间为5月30日。
二、《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相关说明
考生系统下载该表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报请经办人准确、快速办理,于5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打印该表。
寄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科研科;
收件人:杨兴宇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523
三、《调档函》相关说明
考生系统下载该函后直接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8月20日之前,将人事档案直接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
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下载《调档函》,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要调档。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室
收件人:刘晓倩老师
联系电话:021-34204267。
四、其他
请不要将“人事档案”或《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政审和通知书的发放。
科研科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