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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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的招生改革,规范研究生录取程序,秉承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特此拟定《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复试方案》,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成立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本专业复试分数线(学术型、专业学位)为: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180分、总分310分。
(二)招生名额
| 学科代码 | 学位类型 | 已录取 推免人数(人) | 统招上线生 已录取人数(人) | 统招调剂生 拟录取人数(人) |
| 100205 | 学术学位 | 2 | 7 | 2 |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学术学位(学科代码:100205)
| 日期 | 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 2016年3月23日(周三) | 08:30-11:00 | 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 笔 试 |
| 13:00开始 | 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 面 试 |
(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交医网上调剂申报系统导出名单,确定此次复试名单详见【附表1】。
(三)复试通知
科研科在我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www.smhc.org.cn/index_Graduate.aspx → 招生工作 → 复试通知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报到要求
1、接到科研科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详见【附表2】)所示,携带原件和复印件1份至交大医学院研招办查验证件,办理《2016年报考硕士研究生证件确认单》(以下简称“《证件确认单》”)。
办理证件确认时间:2016年3月8日-3月24日,工作日08:30-11:00,13:30-16:00。
办理证件确认地点: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资格确认办理完毕后,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复印件1份及《证件确认单》原件至我中心科研科领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复试通知书》(以下简称“《复试通知书》”)。
领取时间: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08:30-11:00。
领取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3、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五)心理测试(约60分钟)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凭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
心理测试时间:2016年3月22日(周二)14:00-15:00。
心理测试地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5楼第三会议室。
(六)体检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医学院组织的体检(请勿错过安排的时间),具体如下: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按规定时间体检,体检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张照片、体检费每人70元,在体检中心当场领表并检查。体检完成后,由体检中心将信息反馈至医学院研招办。未经体格健康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体检日期
3月10日、15日、17日、23日(考生只需选择其中一天),每天上午07:30-10:30登记。
2、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听力、嗅觉)、胸部放射线检查、化验(谷丙转氨酶)。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要求: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夜须清淡饮食。
(2)凭准考证进入体检中心,婉拒家属进入。
(3)验体检者照片、准考证、身份证,符合要求者方可发放体检表格,杜绝冒名顶替,现场工作人员指导并检查表格填写是否完整。
(4)体检当日外科检查中,若发现甲状腺、乳房有异常,需进一步B超检查的,体检者自付费。
(5)体检结束若肝功能异常,通知体检者进行肝B超及肝功能复查,体检者自付费。
(6)矫正视力在1.0的,矫正度数≥—800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7)胸片结果异常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体检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检体检中心;
体检中心电话:(021) 61281328
地址:嘉善路118号(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B座三楼;
四、复试命题管理
为规范流程,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公平性、科学性,提高招生复试的有效性和规范管理。将由复试小组委任专人负责笔试的命题、出卷、组卷、试卷管理及归档工作。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为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本中心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了具体复试方案。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①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4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笔试(满分40分)
1、专业外语(20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非英语者,复试时考初试语种)。要求译文意思基本准确,速度每小时英译汉不少于3000个印刷符号,汉译英每小时不少于300个汉字。也可选取外文专业文献段落(一般难度),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2、专业综合知识(2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二)面试(满分6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从口语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30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等方面。要求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增强生源质量的可比性,复试组将对考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医学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0分)。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将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六、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当场评分,将复试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折算分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排列名次,从高至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所有考生可以在我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查询复试结果(网址:http://www.smhc.org.cn/index_Graduate.aspx → 招生工作 → 复试结果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导师、录取类别、攻读学位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七、实施招生承诺制
导师和考生经双向选择、初步录取后必须分别签定招生承诺书,主要是要求导师对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作出承诺,考生则必须对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培养要求作出承诺。
录取学位类型与报考学位类型发生变更的调剂生还须签署《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学位类型调剂书》。
八、录取结果
我中心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最终将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交大医学院,由交大医学院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交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取考生查询。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1-34773523、021-34773219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6年3月4日
【附表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调剂生)
|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学位类型 (学科代码) | 初试成绩 | 初试 折算分 | 备注 |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总分 | ||||||
| 1 | 102486121611787 | 李月 | 学术学位 (100205) | 62 | 71 | 219 | 352 | 70.4 |
|
| 2 | 102486121610294 | 王颖倩 | 学术学位 (100205) | 57 | 78 | 196 | 331 | 66.2 |
|
| 3 | 102486121602058 | 吴兆峰 | 学术学位 (100205) | 66 | 68 | 188 | 322 | 64.4 |
|
| 4 | 102486121614883 | 李尧 | 学术学位 (100205) | 62 | 66 | 206 | 334 | 66.8 |
|
| 5 | 102486121615236 | 王佩 | 学术学位 (100205) | 61 | 70 | 208 | 339 | 67.8 |
|
| 6 | 102486121612207 | 侯越 | 学术学位 (100205) | 65 | 66 | 197 | 328 | 65.6 |
|
| 7 | 102486121615131 | 孙亚煌 | 学术学位 (100205) | 67 | 61 | 193 | 321 | 64.2 |
|
| 8 | 102486121614631 | 程影 | 学术学位 (100205) | 65 | 60 | 218 | 343 | 68.6 |
|
【附表2】
复试材料审核清单
| 应届生 | ||
| 序号 | 递交材料清单 | 要求 |
| 1 | 本人二代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2份 |
| 2 | 准考证 | 原件+复印件2份 |
| 3 | 本科所在学校的学生证 | 原件+复印件2份 |
| 4 | 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等 | 原件+复印件各2份 |
| 5 | 《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 原件+复印件2份 |
| 6 | 我中心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邮件(请使用邮箱在线打印) | 至医学院研招办验证时交即可 |
| 历届生 | ||
| 序号 | 递交材料清单 | 要求 |
| 1 | 本人二代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2份 |
| 2 | 准考证 | 原件+复印件2份 |
| 3 | 毕业证书 | 原件+复印件2份 |
| 4 | 学位证书 | 原件+复印件2份 |
| 5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 原件+复印件2份 |
| 6 | 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等 | 原件+复印件2份 |
| 7 | 我中心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邮件(请使用邮箱在线打印) | 至医学院研招办验证时交即可 |
注:上述清单中标注复印件2份的材料,请将其中1份在办理证件确认时交给交大医学院研招办,另1份交在领取《复试通知书》时交至我中心科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