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港澳台)

发布日期: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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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的招生改革,规范研究生录取程序,秉承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特此拟定《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通知》,成立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港澳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专业学位)为:硕士:外语≥50分,业务1≥130分。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5年5月14日(周四)

9:00-11:30

2号楼5楼第三会议室

笔 试

13:30开始

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面 试

2、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医学院研招办下发上线考生,确定此次复试名单详见【附表1】。

3、复试通知

科研科在我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211.144.121.185/index_Graduate.aspx → 招生工作 → 复试通知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4、复试报到要求

(1)接到科研科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详见【附表2】)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复印件至我中心科研科领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5年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复试通知书》。

领取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6002号楼4A2412 科研科

  领取时间:2015512-138:00-16:00

(2)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3考生通过复试并作为拟录取后,到交大医学院研招办报到,须查核证件信息和递交相关复印件。

5、心理测试(约60分钟)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凭《复试通知书》)。

地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5楼第三会议室;

时间:2015514(周四)8:00-9:00

四、复试命题管理

为规范流程,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公平性、科学性,提高招生复试的有效性和规范管理。将由复试小组委任专人负责笔试的命题、出卷、组卷、试卷管理及归档工作。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为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本中心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了具体复试方案。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①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4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笔试(满分40分)

(1)专业外语(20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非英语者,复试时考初试语种)。要求译文意思基本准确,速度每小时英译汉不少于3000个印刷符号,汉译英每小时不少于300个汉字。也可选取外文专业文献段落(一般难度),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2)专业综合知识(2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2、面试(满分6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从口语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30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等方面。要求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增强生源质量的可比性,复试组将对考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医学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临床(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招生学科,可能增加临床操作(技能)方面的考核内容。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0分)。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将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六、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当场评分,将复试考生的初试折算分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考生的总成绩,然后按总成绩排列名次,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可以复试结束一周后,登录网址进行查询http://211.144.121.185/index_Graduate.aspx → 招生工作 →复试结果 查询。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导师、录取类别。

七、实施招生承诺制

导师和考生经双向选择、初步录取后必须分别签定招生承诺书,主要是要求导师对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作出承诺,考生则必须对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培养要求作出承诺。

八、录取结果

我中心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最终将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交大医学院,由交大医学院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交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考生查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5年5月12日

【附表1】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表2】复试材料审核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