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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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的招生改革,规范研究生录取程序,秉承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特此拟定《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成立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1、复试分数线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本专业复试分数线为:外语58分、基础课60分、总分135分。

2、招生名额

    本专业2015年计划招生9名。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5年4月17日(周五)

08:30-11:30

6号楼2楼第二教室

笔 试

15:30开始

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面 试

2、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医学院研招办下发上线考生名单,确定此次复试名单详见【附表1】。

3、复试通知

科研科在我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211.144.121.185/index_Graduate.aspx → 招生工作 → 复试通知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5年博士研究生(上线生)复试通知书》详见【附件1】。

4、复试报到要求

(1)接到科研科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详见【附表2】)所示,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至交大医学院研招办查验证件,办理《201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单》。

    验证及办理资格确认地点: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验证及办理资格确认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2)资格确认办理完毕后,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复印件及《资格确认单》至我中心科研科领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5年博士研究生(上线生)复试通知书》。

领取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6002号楼4A2412 科研科

  领取时间:2015416(星期四)8:00-17:00

(3)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5、心理测试(约60分钟)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凭《复试通知书》及《资格确认单》)。

地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时间:2015416(周四)15:00-16:00

6、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张照片、体检费每人70元,在体检中心当场领表并检查。除体检结果有异常者,可能还需要复查外,一般考生不必等候体检结果。未经体格健康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体检日期

4月17日、21日、24日共计三天,每天下午12:30-14:30登记。

(2)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听力、嗅觉)、胸部放射线检查、化验(谷丙转氨酶)。

(3)体检注意事项

① 体检要求: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夜须清淡饮食。

② 凭准考证进入体检中心,婉拒家属进入。

③ 验体检者照片、准考证、身份证,符合要求者方可发放体检表格,杜绝冒名顶替,现场工作人员指导并检查表格填写是否完整。

④ 体检当日外科检查中,若发现甲状腺、乳房有异常,需进一步B超检查的,体检者自付费。

⑤ 体检结束若肝功能异常,通知体检者进行肝B超及肝功能复查,体检者自付费。

⑥ 矫正视力在1.0的,矫正度数≥—800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⑦ 胸片结果异常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体检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检体检中心;

体检中心电话:(021) 61281328

地址:嘉善路118号(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B座三楼;

四、复试命题管理

为规范流程,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公平性、科学性,提高招生复试的有效性和规范管理。将由复试小组委任专人负责笔试的命题、出卷、组卷、试卷管理及归档工作。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为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本中心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了具体复试方案。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有专业外语、专业知识,一律为书面考试,考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专业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满分200分)

复试(面试)共分科研计划书汇报、外语口语和听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四部分。

1、科研计划书汇报。全面考察考生科研计划的选题、思路、研究方法、可行性、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以及考生对于本学科领域专业文献,关注并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的专业知识。

       要求考生结合自己科研工作背景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作10分钟的汇报,接受专家提问并进行学术讨论【考生可用PPT汇报,请于416日(星期四)12点前发送至zzphsq0102@163.com ,逾期未交,则无法参加复试,后果自负。递交之后,恕不再接受更换】,汇报简明扼要并体现以下特点:

(1)科研工作汇报

国内外研究现状、立题依据; 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科研方法;研究工作特色、创新之处;研究结果或预期目标;科研经历及主要研究成果。

(2)文献综述汇报

该汇报应反映本学科在国内外的最新动态。着重考核考生对文献的收集整理、归纳分析、总结能力等。

2、外语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博士生应特别强调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交流能力,要求考生能用外语结合医学专业问题与专家进行讨论。复试组可以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话语的长短连贯性、语言的灵活与合适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3、专业素质和能力。既要考核考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的了解、掌握程度,又要考核考生包括科研思维、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合作精神等。

六、调剂复试

1、调剂复试原则

校内调剂:尊重上线考生个人意愿,在相同一级学科内,综合其硕士学习专业及本次考博初试科目与成绩等情况确定调剂。未达到报考学科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调剂。

2、调剂方法

本专业调剂采用考生预报名及正式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在规定复试时间前至科研科进行预报名,根据本交大医学院研招办网站信息和方法填报调剂志愿,最终调剂名单的确认以交大医学院研招办下发为准。《调剂手续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

七、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当场评分,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按总成绩排列名次,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即得分低于满分60%以下),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可以复试结束一周后,登录网址进行查询http://211.144.121.185/index_Graduate.aspx → 招生工作 →复试结果 查询。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导师、录取类别。

八、实施招生承诺制

导师和考生经双向选择后必须分别签定招生承诺书(承诺书不作为录取依据),主要是要求导师对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作出承诺,考生则必须对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培养要求作出承诺。

九、录取结果

我中心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最终将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交大医学院,由交大医学院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交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考生查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5年4月15日

【附表1】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上线生)

【附表2】复试材料审核清单

【附件3】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生办理调剂手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