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上线生)

发布日期: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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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现定于2014年3月12日(周 )上午 9 时,在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五楼第二会议室 进行复试,请你务必准时参加。

一、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①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4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笔试(满分40分)

(1)专业外语(20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非英语者,复试时考初试语种)。要求译文意思基本准确,速度每小时英译汉不少于3000个印刷符号,汉译英每小时不少于300个汉字。也可选取外文专业文献段落(一般难度),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2)专业综合知识(2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二)面试(满分6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从口语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30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等方面。要求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增强生源质量的可比性,复试组将对考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医学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临床(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招生学科,可能增加临床操作(技能)方面的考核内容。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0分)。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将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二、注意事项

1. 报到要求

(1)接到附属院所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正式复试前携带本人的相关材料到我中心领取复试通知凭证。

① 应届生

A.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B. 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C. 本科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D. 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E. 《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② 历届生

A.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B. 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C.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D. 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E.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F. 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G. 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原件+复印件)

(2)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及复试通知凭证至医学院研招办查验以上证件,办理《2014年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单》。

(3)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复试通知凭证及《2014年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单》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4)领取复试通知凭证地点及时间:

领取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6002号楼4A2412 科研科

领取时间: 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9:00-11:00, 13:30-16:00

5)验证及办理资格确认地点及时间:

验证及办理资格确认地点: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303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

验证及办理资格确认时间:3月7日-3月2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

2.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医学院组织的体检(请勿错过安排的时间),具体如下: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按规定时间体检,体检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张照片、体检费每人70元,在体检中心当场领表并检查。体检完成后,由体检中心将信息反馈至医学院医疗门诊部。体检结果有异常者,可能还需要复查,医学院门诊部将另外通知考生本人作进一步检查。未经体格健康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前夜清淡饮食。

    体检项目:眼科、五官科、内科、外科、肝功能、拍x光片等;

    体检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检体检中心;

    体检中心电话:(021) 61281328

    时间:3月11日、13日、17日、19日,7:30-10:30;(4个半天任选)

    地址:嘉善路118号(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B座三楼;

3. 心理测试(约60分钟):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

地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时间:2014年3月11日14:15-15:15;

须凭复试通知凭证及《2014年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单》方可参加。

4. 复试结果查询

复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网址http://211.144.121.184:660/ →研究生教育→复试结果查询。

科研科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