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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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文件精神,为规范研究生录取程序,秉承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特此拟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招生复试方案》,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成立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1、复试分数线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为:
学位类别 | 学科(代码)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备注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015) | 55 | 55 | 180 | 320 | 含退役大学生计划 |
50 | 50 | 160 | 310 | 少民计划 |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 55 | 55 | 180 | 320 | 含退役大学生计划 |
50 | 50 | 160 | 300 | 少民计划 |
2、招生名额
学位类别 | 学科(专业) | 学科代码 | 已录推免生 | 统考(第一批)已招录人数 | 统考(调剂批)拟招录人数 | 备注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8 | 2 | 0 |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1 | 6 | 8 | 其中5名为增招计划 |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内容 | 日期 | 时 间 | 地 点 | 学位类别 | 学科(专业) | 学科代码 |
笔试 | 2019年03月21日(周四) | 10:00-12:30 | 6号楼2楼第三教室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面试 | 2019年03月21日(周四) | 13:30开始 | 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说明:考生须凭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复试通知书》参加考试。(1)笔试:①请考生务必准时进场,正式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②请考生在试卷纸及答题纸规定处写上准考证号、姓名等信息;③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信功能工具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2)面试:请考生提前1小时候场。
2、复试名单确定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此次复试名单(详见【附表1】)。
(2)关于复试名单中获得“2019年推免优秀生源夏令营自主招生选拔优惠政策”的说明
序号 | 档次 | 政策说明 |
1 | A等 | 申请者须符合医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且与夏令营参加的培养单位及专业一致,则可直接录取为当年度博士研究生。 |
2 | B等 | 申请者须符合医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且与夏令营参加的培养单位及专业一致,则可直接录取为硕士生。 |
3 | C等 | 申请者须符合医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且与夏令营参加的培养单位及专业一致,可直接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通过复试后优先录取。 |
4 | D等 | 申请者以全国统考方式报考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达到我院报考学科专业门类基本复试分数线后,可优先参加复试。 |
5 | E等 | 不适合申请学科的研究工作,建议申请其他学科。 |
3、复试通知
科研科在我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公告
(网址:http://www.smhc.org.cn/index_Graduate.aspx → 招生工作 → 复试通知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4、复试报到要求
(1)接到科研科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详见【附表2】),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至本中心科研科查验证件,领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复试通知书》(以下简称“《复试通知书》”)以获取正式复试资格(未在下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领取时间:2019年03月20日(星期三)15:00-18:00或2019年03月21日(星期四)07:00-08:30;
说明:参加过本中心硕士生(第一批)复试但落选的考生,本次仍然需要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2)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个人兴趣和态度”测试及复试。
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5、“个人兴趣和态度”测试(约60分钟)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凭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
测试地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6号楼2楼第三教室;
测试时间: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09:00-10:00;
说明:已在本中心硕士生(第一批)复试阶段参加过此项目的考生,本次无需重复参加。
6、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按规定时间体检,体检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寸证件照片,体检费70元/人,在体检中心现场领取体检表。体检完成后,由体检中心将体检结果反馈至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经健康体检或检查结果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1)体检日期
考生可选择3月13日、14日、20日每天下午(登记时间:12:30-14:30)或3月25日上午(登记时间:7:30-10:00)四次中的其中一次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
包括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听力、嗅觉)、胸部放射线检查、化验(谷丙转氨酶)。
(3)体检实行预约制,网址:http://hms.tijian18.com/Booking/Login_user.aspx。登录账号:身份证号,密码:8位数出生年月。
(4)体检注意事项
① 体检前夜须清淡饮食(无需空腹)。
② 凭准考证进入体检中心,婉拒家属进入。
③ 杜绝冒名顶替。
④ 当日检查中,若发现甲状腺或乳房异常需进一步行B超检查,由考生自付检查费。
⑤ 体检肝功能异常,将通知考生行肝脏B超检查及复查肝功能,由考生自付检查费。
⑥ 矫正视力1.0,矫正度数≥—800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医院复查。
⑦ 胸片结果异常者,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医院复查。
体检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检体检中心(电话:021-61281328)。
地址:嘉善路118号(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B座三楼。
四、复试命题管理
为规范流程,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公平性、科学性,提高招生复试的有效性和规范管理。将由复试小组委任专人负责笔试的命题、出卷、组卷、试卷管理及归档工作。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为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具体复试方案,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主要包括:①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4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笔试(满分40分)
1、专业外语(20分)
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要求译文意思基本准确,速度每小时英译汉不少于3000个印刷符号,汉译英每小时不少于300个汉字。也可选取外文专业文献段落(一般难度),以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2、专业综合知识(20分)
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二)面试(满分6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
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测试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30分)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等方面。要求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增强生源质量的可比性,考核复试小组还应对考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医学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0分)
面试过程中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六、调剂复试
(一)交大医学院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志愿专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至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仅在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学术学位志愿内进行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公卫、护理、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至相同学科的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则仅在相同学科的专业学位志愿内进行调剂。
(二)交大医学院调剂方法
1、第一阶段:报考第一志愿院所内,对于达到复试分数线但因复试比例未能列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可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在生源不足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2、第二阶段:报考第一志愿院所内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于2019年3月19日根据交大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所公布的信息和方法填报调剂志愿。
3、校外调剂:即调出本校。报考我校未被录取,但达到国家统一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向校外调剂。具体办理的时间、流程,届时可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公布的信息。
七、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当场评分,将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折算分(满分100分,即初试成绩*0.2)+复试(满分100分)】,然后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名次,并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则不予录取。
本中心科研科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复试结果公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登录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smhc.org.cn/index_Graduate.aspx → 招生工作 → 复试结果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八、实施招生承诺制
导师和考生经面试、初步录取后必须分别签定招生承诺书,导师须承诺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考生则须承诺遵守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研究生培养要求等。
录取学位类型与报考学位类型发生变更的调剂生还须签署《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学位类型调剂书》。
九、录取结果
我中心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并根据初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交大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其进行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交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取考生查询。
十、联系方式
1、研究生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2、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顾韵斐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513-2室;
联系电话:021-34773030。
附件1:【附表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招生复试名单
附件2:【附表2】复试材料审核清单
附件3:相关证件复印件模板和材料样张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9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