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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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要求,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特此拟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稳妥做好复试工作,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成立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为:
学位类比 | 学科 (代码)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备注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 | 55 | 55 | 200 | 350 | /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 55 | 55 | 200 | 350 | / |
少民骨干计划 | 喀什专项 | 同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线 | ||||
其他地区 | 单科比同专业普通线降5分 总分比同专业普通线降25分 | |||||
退役大学生计划 | 同所报考院系公布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 |||||
(二)招生总名额
学位类别 | 学科代码 | 已录推免生 | 统考拟招录人数 | 备注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 | 6 | 6 | 如有增招计划另行通知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 2 | 10 |
(三)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
1、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
序号 | 学位层次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招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1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彭代辉 | 1 |
2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李霞 | 1 |
3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张晨 | 1 |
4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洪武 | 1 |
5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李春波 | 1 |
6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王振 | 1 |
2、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
序号 | 学位层次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招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1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岳玲 | 1 |
2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崔东红 | 1 |
3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江海峰 | 3 |
4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张天宏 | 1 |
5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洪武 | 1 |
6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刘晓华 | 1 |
7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李春波 | 1 |
8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王振 | 1 |
说明:如有增招计划,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另外公布。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基本内容 | 日期 | 报到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学位类别 | 学科 (专业) | 学科代码 |
专业笔试 | 2023年3月22日(周三) | 7:30 | 8:00-10:0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6号楼三教、四教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
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 | 2023年03月22日(周三) | 10:15-11:15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6号楼三教、四教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
实践技能操作 | 2023年03月22日(周三)下午 |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总院(宛平南路725号)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
面试 | 2023年03月22日(周三) | 12:30 | 13:00开始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2023年03月23日(周四) | 7:30 | 8:00 开始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
(二)复试名单确定
1、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此次复试名单(详见【附表1】)。
2、关于复试名单中获得“2023年推免优秀生源夏令营自主招生选拔优惠政策”的说明
序号 | 等级 | 政策说明 |
1 | A | 申请者须符合医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且与夏令营参加的培养单位及专业一致,则可直接录取为当年度博士研究生; |
2 | B | 申请者须符合医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且与夏令营参加的培养单位及专业一致,则可直接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
3 | C | 申请者须符合医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且与夏令营参加的培养单位及专业一致,可直接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通过复试后优先录取; |
4 | D | 申请者以全国统考方式报考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达到我院报考学科专业门类基本复试分数线后,可优先参加复试; |
5 | E | 不适合申请学科的研究工作,建议申请其他学科; |
(三)复试通知
科研科将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公告:
(网址:https://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 → 招生工作 → 复试通知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报到要求
接到科研科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详见【附表2】),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至本中心进行材料验查并领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书》(以下简称“《复试通知书》”)。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3月20日(周一)上午12点前发送至科研科邮箱:yjszssmhc@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专业代码+准考证号码,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验查地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2号楼5楼贵宾室;
领取时间:2023年03月21日(周二)08:30-15:45;
说明: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五)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约60分钟)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凭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
四、复试内容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促进科学选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本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含实践技能操作);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如下:
(一)笔试(满分35分)
1、专业外语(15分)
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
2、专业综合知识(20分)
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二)面试(专业学位55分,学术学位65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
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测试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学位25分,学术学位35分)
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潜质等方面。专业学位考生还须考查临床病例分析能力。
(三)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满分10分)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考核要求参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阶段实习大纲,考核内容包括读片(如X线片和心电图阅读)、基本技能操作(如胸腹部体检、消毒铺巾、缝合拆线、胸穿/腰穿和导尿/胃管)等。
五、调剂复试
(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2、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条件。
3、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至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仅在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学术学位志愿内进行调剂。
(二)调剂流程
报考第一志愿培养单位内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于3月25日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上发布的调剂信息和方法填报调剂志愿。
六、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 初试折算分(初试成绩×0.2)+复试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列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本中心科研科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复试结果公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登录进行查询(网址:https://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 招生工作 → 复试结果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七、录取结果
我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科学的复试和审核,并根据初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其进行汇总、审核拟录取名单信息,并上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取考生查询。
八、联系方式
1、研究生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2、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顾韵斐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5楼2513室;
联系电话:021-34773519。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