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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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要求,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规范研究生录取程序,秉承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特此拟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稳妥做好复试工作,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成立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为:
学位 类别 | 学科(代码)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备注 |
专业 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015) | 55 | 55 | 200 | 340 |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同教育部“少民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 少民计划 | |||||
学术 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 55 | 55 | 170 | 300 |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同教育部“少民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 少民计划 | |||||
(二)招生总名额
学位 类别 | 学科(代码) | 已录推免生 | 统考拟招录人数 | 备注 |
专业 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015) | 5 | 7 | 如有增招计划另行通知 |
学术 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 4 | 7 |
(三)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
1、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
序号 | 学位层次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招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1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王继军 | 1 |
2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赵敏 | 1 |
3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李华芳 | 1 |
4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彭代辉 | 1 |
5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张晨 | 1 |
6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肖泽萍 | 1 |
7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陈剑华 | 1 |
2、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
序号 | 学位层次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招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1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陈剑华 | 1 |
2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唐莺莹 | 1 |
3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江海峰 | 1 |
4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刘晓华 | 1 |
5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王涛 | 1 |
6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盛建华 | 1 |
7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陈京红 | 1 |
说明:如有增招计划,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另外公布。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 内容 | 日期 | 报到 时间 | 考试 时间 | 考试地点 | 学位 类别 | 学科 (专业) | 学科 代码 |
笔试 | 2021年03月24日(周三) | 07:15 | 09:15-11:15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闵行院区实训楼204、206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学术学位 | 100205 | ||||||
实践技能操作 | 2021年03月24日(周三) | 14:45 | 15:30开始 | 上海市胸科医院5号楼6楼医学模拟中心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面试 | 2021年03月24日(周三) | 12:15 | 12:30开始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闵行院区实训楼204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2021年03月25日(周四) | 07:30 | 08:30开始 | 专业学位 | 105105 |
说明:(1)上海市胸科医院地址:上海市淮海西路241号;(2)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闵行院区地址:上海市沪闵路3210号。请考生切勿走错考场,并在规定报到时间到达和签到。
(二)复试名单确定
1、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此次复试名单(详见【附表1】)。
2、关于复试名单中获得“2021年推免优秀生源夏令营自主招生选拔优惠政策”的说明
序号 | 档次 | 政策说明 |
1 | A等 | A等,申请者须符合医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且与夏令营参加的培养单位及专业一致,则可直接录取为当年度博士研究生; |
2 | B等 | 申请者须符合医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且与夏令营参加的培养单位及专业一致,则可直接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
3 | C等 | 申请者须符合医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要求,且与夏令营参加的培养单位及专业一致,可直接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通过复试后优先录取; |
4 | D等 | 申请者以全国统考方式报考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达到我院报考学科专业门类基本复试分数线后,可优先参加复试; |
5 | E等 | 不适合申请学科的研究工作,建议申请其他学科; |
(三)复试通知
科研科将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公告
(网址:http://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index.html → 招生工作 → 复试通知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报到要求
1、接到科研科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详见【附表2】),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至本中心科研科查验证件,领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书》(以下简称“《复试通知书》”)。
领取地点:上海市沪闵路3210号L1病房一楼;
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3日(星期二)08:30-15:45;
2、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及复试。
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五)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约60分钟)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凭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
测试地址:上海市沪闵路3210号实训楼204、206;
测试时间: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08:00-09:00;
(六)体检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复试阶段的体检环节暂缓,待秋季学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四、复试内容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有效的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促进科学选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本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含实践技能操作);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如下:
(一)笔试(满分35分)
1、专业外语(15分)
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
2、专业综合知识(20分)
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二)面试(专业学位55分,学术学位65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
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测试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学位25分,学术学位35分)
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潜质等方面。专业学位考生还须考查临床病例分析能力。
(三)实践技能操作考试(10分)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考核要求参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阶段实习大纲,考核内容包括读片(如X线片和心电图阅读)、基本技能操作(如胸腹部体检、消毒铺巾、缝合拆线、胸穿/腰穿和导尿/胃管)等。
五、调剂复试
(一)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志愿专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至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仅在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学术学位志愿内进行调剂。
(二)调剂流程
报考第一志愿培养单位内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于3月22日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调剂信息和方法填报调剂志愿。
六、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 初试折算分(初试成绩×0.2)+复试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列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本中心科研科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复试结果公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登录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index.html → 招生工作 → 复试结果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七、录取结果
我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科学的复试和审核,并根据初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其进行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取考生查询。
八、其他
1、考生提前14天自行进行健康管理,填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交至监考员,如有发热症状(体温≥37.3℃)须提交考前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线下复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不得参加线下复试,并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3、复试当日,考生按规定提前到达复试地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测量。
4、考生入场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复试场地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如中途离座去厕所,须佩戴口罩。
5、若出现体温≥37.3℃的发热等可疑症状,由专人带至临时留观区,并在稍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复测合格后方可入场。两次测温仍≥37.3℃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经由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入场时体温检测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九、联系方式
1、研究生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2、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顾韵斐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5楼2513室;
联系电话:021-34773519。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docx
【附表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pdf
【附表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核验材料审核清单.pdf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21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