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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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2025年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报考人员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成立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同等学力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基本内容 |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资格核验 | 2025年6月19日 (周四)
| 8:00-8:3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6号楼3楼 | |
面试 | 8:30-11:0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6号楼306会议室 | ||
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 | 11:00 |
(二)复试名单确定
1. 申请硕士学位
序号 | 报名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代码 |
1 | 202500071 | 王璐 | 105105 |
2 | 202500109 | 袁悦 | 105105 |
3 | 202500132 | 叶志豪 | 105105 |
4 | 202500137 | 岑烨楠 | 100205 |
5 | 202500294 | 唐诗颀 | 105105 |
2. 申请博士学位
序号 | 报名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代码 |
1 | 202500173 | 马银珠 | 105105 |
2 | 202500280 | 唐培源 | 105105 |
3 | 202500339 | 班春霞 | 105105 |
4 | 202500348 | 李旋 | 105105 |
(三)复试通知
科研科将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公告:
(网址:https://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 → 招生工作→复试通知→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报到要求
接到科研科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详见【附表1】),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至本中心进行材料验查。电子版材料请于2025年6月16日(周一)上午12点前发送至科研科邮箱:yjszssmhc@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硕士/博士,逾期不予受理。
(五)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约60分钟)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个方面。复试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如下: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30 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测试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50 分)。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潜质等方面。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2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拟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报名人员需结合自己科研工作背景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作7分钟的PPT汇报,接受专家提问,汇报简明扼要并体现以下特点:
(1)科研工作汇报
国内外研究现状、立题依据;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科研方法;研究工作特色、创新之处;研究结果或预期目标;科研经历及主要研究成果。
(2)文献综述汇报
该汇报应反映本学科在国内外的最新动态。着重考核考生对文献的收集整理、归纳分析、总结能力等。
请考生在2025年6月18日(周三)12:0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yjszssmhc@163.com,,命名格式为:姓名+硕/博。逾期未交,则无法参加面试,后果自负。递交之后,恕不再接受更换。
四、复试结果
考试小组当场评分,然后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名次,并依次录取。
本中心科研科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进行考试结果公示,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登录进行查询。严格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凡存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
五、录取结果
我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科学的复试和审核,并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1栋4楼A2412室 科研科;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2、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1栋5楼2513室;
联系电话:021-34773519。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