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公共管理(神经科学与心理学)

上海交通大学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关于招收2018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更新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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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须建立在科学、公平的考核和评价基础之上,对学生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从硕士阶段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以利于研究生开展系统性、创新性科研工作以及高水平论文与成果的产出。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优秀的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考生来自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2)考生前置毕业专业来自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3)考生获得境外文凭的学校为USNEWS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的学校;(4)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所属科研院所;(5)在硕士阶段第一作者发表单篇学术论文影响因子≥3.0,或者累计发表3篇SCI论文,并经考生所在学院院长推荐的考生;(6)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

5、硕士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本学科当年度招生研究方向相近。

6、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7、有至少两名与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

8、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9、外语水平(成绩有效期在5年之内,即2012年9月后取得的成绩)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新TOEFL≥ 90分,IELTS ≥ 6.0分,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2)不符合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外语水平要求者,须在2017年10月15日-12月15日报名,自主选择参加2018年3月10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期5年),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进入本学科申请-考核的后续流程。

10、博士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

11、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全日制非在职”。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1、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5日-11月1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

2、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6日-11月30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中心科研科。

3、本中心科研科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选择部分申请者进行差额复试。

4、“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一同复试,最终再确定录取结果。

5、本学科组织复试。

6、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

7、拟录取博士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

8、“申请-考核制”考生与公开招考博士生的录取通知书同时发放,入学报到要求等全部相同。

9、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签署招生承诺书,申请博士学位要求以本学科当年度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规定为准。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上海交通大学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核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五、复试资格审核

本学科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符合条件的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科研工作、学术成果、专家推荐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拟定复试名单。

六、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相关科研计划汇报等形式。复试满分300分,其中专业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导师(组)评价(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专业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形式为笔试,按交叉学科命题;

(2)导师(组)评价(满分100分),即对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进行多元评价,给出评价成绩。导师组由相关学科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对申请者个人品行、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培养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分。

2、本学科将结合招生计划数,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未达180分、单科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阶段考生还须参加本学科组织的心理测试。

4、复试阶段考生还须参加我校校医院组织的体检。

5、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

通过复试申请者,并经交大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正式入学通知书将与以其它招收方式录取学生的通知书一起发放,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入学通知书、硕士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携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八、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综合考核期间,体检医院为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标准见上海交通大学财务计划处网上公示。

2、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津贴等。

十、学生住宿

1、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就业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二、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定于2018年3月10日上午举行。

2、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本学科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4、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做出相应调整的,本学科将结合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5、本管理办法由本中心科研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电话:(021)34773756

     E-mail:yjszssmhc@163.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邮编:200030

     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http://www.smhc.org.cn/index_Graduate.aspx

 2、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34206123

     传真:(021)34206123-108

     Email:yzb-bs@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十五、其他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标准见上海交通大学财务计划处网上公示。同时,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津贴。学校还设有“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每年专项奖励金额100万,奖励标准为1~5万元。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3、本管理办法由本中心科研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申请-入学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核材料清单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