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关于招收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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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收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人和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要求CET6≥440(TOEFL≥90或IELTS≥6.0)。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3927,不接受逾期网上报名者的纸版材料。 2、网上报名之后,将如下材料递交至我中心科研科,信封左下角请注明 “申请2013年推免硕士”。申请材料未寄到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1)截止日期:2013927(邮寄方式以快递寄达时间或邮戳或为准); (2)资格审查材料: ①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 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表内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网上申请后打印); ③ 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申请者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④ 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⑤ CET6≥440(TOEFL≥90或IELTS≥6.0),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⑥ 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⑦ 有关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注: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我中心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 4、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中心参加差额复试。我中心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各类证书原件)。 5、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省市高招办盖章)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6、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7、《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省市高招办盖章)须于2013年11月14日前寄(送)至我中心科研科。 8、申请人若未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或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我校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将取消其推免硕士生录取资格。 9、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4年6月上旬寄发。   四、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5楼2513室 邮编:200030 电话:(021)34773219 联系人:涂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