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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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收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国内重点院校(985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CET6≥440,或TOEFL≥90(600),或IELTS≥6.0。 4、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9月22日,不接受逾期网上报名者的纸版材料 2、网上报名之后,将如下材料递交至我中心科研科,信封左下角请注明 “申请2012年推免硕士”。 (1)截止日期:20119月23(邮寄方式以邮戳为准); (2)资格审查材料: ①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 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表内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请用A4纸打印); ③ 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申请者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④ 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⑤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⑥ CET6≥440,或TOEFL≥90(600),或IELTS≥6.0。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⑦ 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注: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我中心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 4、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中心参加差额复试。我中心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各类证书原件)。 5、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硕士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编号及未正式办理全国研招网和现场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6、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四、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5楼2513室  邮编:200030 电话:(021)34289888*3219 联系人:涂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