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非全日制)应用心理专业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代码:045400)

发布日期:2018-10-10

点击量:

 一、学科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又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于1935年,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2011年中心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此学科点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科发展工作;2012年,获得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中心新增上海交通大学“神经科学与心理学”交叉学科博士点,2018年申请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中心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临床心理咨询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汇集了一大批心理治疗的高层次师资力量,承担着教学与实践带教工作。中心下设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该培训中心是由上海市卫计委认可、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专业培训机构,是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定点培训机构,具有心理咨询师系列培训资质,同时也是卫健委(原卫生部)定点华东六省一市心理治疗师的培训基地。中心设有临床心理科、儿童少年科、老年科、心境障碍科、普通精神科、急重症科、康复科、自愿戒毒科等临床科室,承担心理学学科的建设和人才培养,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医院,是上海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心理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教学与实践基地。目前,该学科点拥有硕士生导师26名,实践带教老师118名。

中心拥有上海市重性精神病重点实验室、国家精神疾病临床重点专科、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上海市精神疾病临床医学中心,内设研究机构——上海市精神卫生研究所有生化研究室、遗传研究室、脑电影像研究室和心理治疗研究室等17个研究室,长期开展临床心理、基础心理及神经科学的研究工作,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与国际合作科研项目近百项,获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奖励。

中心与美国哈佛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德国汉堡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均建立了长期的科研与人才培养合作关系;与国际精神分析协会(IPA)、德国精神分析协会、英国弗洛伊德研究院、美国团体治疗协会等多个国际心理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心理治疗培训项目,每年举办中德精神分析治疗师连续培训项目(中德班)、中美认知行为治疗连续培训项目、国际儿少心理问题诊断新技术等中外合作项目等。其中,中德精神分析治疗师连续培训项目已成为国内一流心理治疗师培训的知名品牌。

目前,我校应用心理专业侧重在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社会心理与心理健康两个方向,旨在培养能在医疗机构、教育部门、社区、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等从事临床研究和教育等工作,并具备较好科学研究能力的心理学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我校应用心理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心理学专门人才,以满足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心理学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问题解决能力为目标,践行“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三位一体育人理念,培养善于主动学习、勇于自我探索、临床实践能力突出,兼顾学术研究的复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1、掌握解决问题所需的心理学基础知识与技能,较熟练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

2、开展临床心理研究项目,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较完备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方法。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和熟悉本专业某些特定领域的前沿问题。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的人员,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1)不得跨专业报考;(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3)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考生原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社工、管理等相关专业。

(六)考生须在大学本科毕业后(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后,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

四、报名方法

详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9年)》(http://yzb.sjtu.edu.cn/info/1022/2266.htm) 。

五、招生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详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2019年)》(http://yzb.sjtu.edu.cn/info/1022/2464.htm)。

考试参考书目详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部分专业课参考书目》(http://yzb.sjtu.edu.cn/info/1022/2264.htm)。

六、招生名额

上海交通大学将根据2019年考生生源情况对非全日制招生名额进行调整和公布,届时请关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

七、学制及授课方式

总学制为2.5年。培养方式基本以业余授课为主(采取周一至周五晚上、周末2天的方式进行理论课程学习),每学年辅以短期集中授课(必须脱产完成至少连续6个月的技能实践)。授课地点为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和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八、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按上海交通大学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7.5万元/期),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和本中心均不提供住宿。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定向合同就业。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不转户口档案。

九、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邮编:200030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网址:http://www.smhc.org.cn/index_Graduate.aspx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