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关于招收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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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沪交研〔202345号)以及《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通知。为保证博士生招生工作基于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进行,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关于招收2025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 TOEFL iBT ≥ 9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

3) IELTS学术类 ≥ 6.0分(不含IELTS Online);

4) 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5) 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

外语水平不满足上述第1)4)条要求者,可在20241022日至1215日报名,选择参加计划于202538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成绩达标者可进入学院博士报名的后续流程。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生的考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7、优秀的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优先录取:(1)考生来自教育部一流建设高校;(2)考生前置毕业专业来自教育部一流建设学科或全国学科评估B+及以上;(3)考生获得境外文凭的学校为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200的学校;(4)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所属科研院所;(5)在硕士阶段第一作者发表单篇学术论文影响因子≥3.0,或者累计发表3SCI论文,并经考生所在学院院长推荐的考生;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1申请人须于20241022日至121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2、申请人须于20241215日前,完成申请材料纸质版寄送

说明:材料寄送参考《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关于招收2025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1】)。推荐使用顺丰快递,快递费自理;为避免遗失,不接受同城。快递信封使用粗笔注明:姓名-2025年(心理/应用心理)申请-考核博士。

寄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14A2412 科研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3学科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4、本学科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5、本学科根据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

6、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

7、拟录取博士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关于招收2025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五、综合考核资格审核

学科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科研工作、学术成果、专家推荐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拟定综合考核名单。

六、综合考核内容

1、一般情况下,综合考核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相关科研计划汇报等形式。满分300分,其中含专业测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导师(组)评价(满分100分)。

2、本学科将结合招生计划数,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未达180分或单科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阶段考生还须参加本学科组织的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等。

4、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

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经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拟录取博士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

八、体检

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习年限内,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sjtu.edu.cn,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https://gk.sjtu.edu.cn/Data/View/3243

2. 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三助津贴等。

十、学生住宿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校区内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十一、就业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二、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存在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1申请少民骨干计划思政骨干计划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将由学校在20254月底统一组织评审后决定进入各学院的申请考核流程名单,请及时关注。

2、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本学科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4、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出相应调整,本学科将结合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5、本实施办法由本学科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学籍和学位认证:

1)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2)学籍认证报告: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十四、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E-mailyjszssmhc@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14A2412

     邮编:200030

     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 https://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顾韵斐

联系电话:(02134773519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152513室;

3、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4206123

     Emailyzb-bs@sjt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

     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b.sjtu.edu.cn

 

 

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关于招收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材料清单.pdf

附件2 材料参考模板 所需材料模板(“申请-考核“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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