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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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按照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法接收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招生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人和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要求CET6≥425或TOEFL≥90或IELTS≥6.0);
5、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公示名单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6、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三、招生学科及名额
序号
| 学位层次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招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1
| 博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赵敏
| 1
|
2
| 博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李霞
| 1
|
3
| 博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王振
| 1
|
4
| 博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王继军
| 1
|
5
| 博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崔东红
| 1
|
6
| 博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李春波
| 1
|
7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周子凯
| 1
|
8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袁逖飞
| 1
|
9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张晨
| 1
|
10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洪武
| 1
|
11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王涛
| 1
|
12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唐莺莹
| 1
|
13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杨志
| 1
|
14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张天宏
| 1
|
15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禹顺英
| 1
|
16
| 硕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李华芳
| 1
|
17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赵敏
| 1
|
18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杜亚松
| 1
|
19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李霞
| 1
|
20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刘登堂
| 1
|
21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方贻儒
| 1
|
22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王涛
| 1
|
23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盛建华
| 1
|
24
| 硕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李春波
| 1
|
四、招收程序
(一)预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在2018年9月10日-16日内,登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s.shsmu.edu.cn/Equivalent/EquivalentZheCe.aspx,请务必使用IE浏览器),注册后选择“推免生报名”(已注册学生请直接登录),认真、仔细填写报名系统内各项内容,上传报名照片后下载打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荐免试申请表》(请仔细核对书面版本申请表中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再办理签字盖章等事宜)。
(二)推免复试报到资格审核
本专业组织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推免复试报到通知。
(三)正式推免复试资格审核及推免复试
获得复试报到通知的推免生需按照要求前来我中心参加推免复试。我中心根据报考情况组织推免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招收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通知》。
1、复试报到时,须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招收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材料审核清单》进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能获得正式的推免复试资格。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除已注明的可以退回的材料,其余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通过本专业2019年夏令营拟录取的推免学生(夏令营A、B等学员),若交大医学院预报名志愿与本专业夏令营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可免复试。但需要完成以下程序,方可完成推免录取程序。
① 完成预报名;
② 补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招收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材料审核清单》内的《本科成绩单》(更新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荐免试申请表》及未在夏令营期间未提交过的材料,并请于2018年9月21日前快递至本中心科研科(快递信封注明: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9推免生)。
③ 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等相关手续。
(4)通过本专业2019年夏令营拟录取的推免学生(含夏令营A、B等学员),若出现交大医学院预报名志愿与本专业夏令营公布拟录取志愿不一致,则需要按照本选拔办法参加推免复试。
3、本专业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学习情况、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等业务素质,与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4、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含夏令营A、B等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选报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导师,完成正式报名等相关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6、本专业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正式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7、本专业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www.smhc.org.cn/index_Graduate.aspx上公示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并上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医学院将根据“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上海交大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教育部备案。
五、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度硕士生招生统考。
2、上海交通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学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育收费公示(http://xxgk.shsmu.edu.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16779852)。
4、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邮编:200030
电话:(021)34773756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招收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材料审核清单
附件2:证件样张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