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现将本中心的休息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春 节:2月15日至2月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节日期间(2月15日-2月21日),本中心精神科急诊正常开放。(2月18日开放精神科普通配药门诊)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