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元旦节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现将本中心的休息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元旦节: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日期间(12月30日-1月1日),本中心精神科急诊正常开放。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