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探访者必须是自愿戒毒者的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人员不准探访,进会客室前要先登记;
2. 探访者必须持身份证,经医护人员验证后方可探视;
(1).为保证戒毒工作顺利进行,在脱瘾第一期内(7天),不准探视
(2).探访人员须按规定的日期来访,非探访日期恕不接待;
(3).必须遵守戒毒病房的各项规定,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在指定会客地点,不准进入戒毒病区内,会客结束由工作人员对戒毒者进行检查,以防**、危险品等带入病室;
(4).探访时不准为自愿戒毒者**,如有违规则视情结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终止探访,取消今后探访等处理,情结严重者,应追究责任,包括与司法部门联系;
(5).探访人员要积极配合戒毒病房做好自愿戒毒者的思想工作,规劝、督促、教育他们服从病房管理,配合治疗,巩固戒毒效果;
(6).探访时间:
每周三、五,下午2:00-3:00
每人每周会客一次,以1人为限。
物质依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