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0年博士生国(境)外长期访学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6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院博士生创新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加强与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合作与交流,快速提升医学院国际竞争能力,配合医学院学科梯队人才建设需要,落实"211"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国(境)外长期访学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国(境)外访学管理办法”),特发布2010年度博士生国(境)外访学计划的申请指南。

 

二、计划内容

根据“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境)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原则,通过博士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医学院与国(境)外院校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

拟派出20名博士研究生前往国(境)外一流院校进行为期为12个月的访学,访学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为主。

根据“国外访学管理办法”中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医学院将给予入选访学计划的博士生一定的国际旅费、生活费补贴等资助。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过程

申请人应符合“国(境)外访学管理办法”中对申请人条件的要求。

申报过程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节点如下:

1、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国(境)外访学资助申请表》,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由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的审核和推荐,在职研究生需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函;

2、2010年5月5日,由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提交到科研科;

 

3、由培养单位统一申报至医学院;

4、研究生院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由5~7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5、由“211”办公室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

6、2010年5月底公布获得国(境)外长期访学资助的博士生名单;

7、根据“国(境)外访学管理办法”进行后续工作。

 

四、申请时应提交材料的清单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国(境)外长期访学资助申请表;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国(境)外长期访学计划表》(中英文);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邀请信复印件(非英语邀请信,需含中文翻译件);

 

五、其它

1、已入选2010年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CSC项目)医学院预推荐名单,但因名额限制,未能列入最终推荐名单的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者,将优先获得本计划的资助;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同学,本计划将不再提供资助。

 

六、联系人

科研科联系人:涂轶群     3219分机 yiquntu@yahoo.cn

研究生院联系人:  张剑戈   一舍317室   776341           

 

 

科研科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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