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相关通知(适用于所有专业)
发布日期:2015-02-11
根据《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4〕5号,详见附件1)、《沪人社就发(2014)28号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沪人社就发〔2014〕28号,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5届全日制毕业生以及2015届全日制残疾毕业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及时高效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四、申请程序
1、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科研科提交申请材料(注:学校采用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2、科研科将通过初审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汇总,报送校就业中心。
3、由校就业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由校就业中心统一上报给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申请材料及截止日期
1、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2月26日前;
2、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
(2)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5)或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户(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等;
附件1、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4〕5号)
附件2、沪人社就发(2014)28号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开展做好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送工作的相关通知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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